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材料自查的通知
日期:2026-09-21 10:35:5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教师: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规范教学资料归档与使用,不断提升教学材料规范化水平与课堂教学实施质效教务处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开展2026-2027学年第学期期初教学材料自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和方式

自查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前,对发现的简单问题及时整改。自查采用教师交叉互查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学负责人统一检查的方式开展。

二、自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为考核材料、课堂教学材料、实践教学材料三大类,围绕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实效性四个核心维度开展,具体内容及标准如下:

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全体教师的期末考核、实践教学和课堂教学归档材料;

2.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专兼职教师课堂教学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教案、讲稿至少完成1/3教学进度内容的教学材料。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位老师依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教学材料自查工作,做到细致严谨、不留死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完善。

2.教学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把关职责,严格审核督导,强化指导力度,确保检查工作落实落细。

3.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在郑州校区与兰考校区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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