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心理委员培训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6-04-08 16:13:4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各学院: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开学阶段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提示》(教思政函〔2026〕104号)文件精神,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班级心理委员服务的有效性和专业性,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四级预警网络中的基层骨干作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于2026年4月14日—5月19日举办本学期心理委员专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提升心理委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为目标,帮助心理委员掌握心理健康知识、识别常见心理问题、提升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更好地履行朋辈心理支持职责,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学生群体,切实筑牢校园心理安全防线。

二、培训安排

本学期心理委员培训共分四场,具体安排如下:

f279973fa528ed6260d3d9c43923c6b.png

三、主办单位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四、培训对象

校院两级心理工作负责学生干部;各班级心理委员(毕业班除外)。

五、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与。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各学院学生会及班级心理委员在班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帮助学生树立健康良好的心态,构建学生心理问题实时预警机制。

(二)加强管理,确保培训实效。请各学院加强参训学生的管理,加强纪律管理,追踪学习反馈,切实提高参会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培训期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各学院参训情况进行考勤记录。

(三)及时总结,做好成果反馈。请参与培训学生认真总结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心理委员培训心得体会(电子版,书写格式由学院自定),于每场培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至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教师(见附件1)。各二级心理辅导站以学院为单位,每场培训择优报送至少2份心理委员培训感想(见附件2),以“学院+心理委员培训心得体会”命名,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OA公共邮箱。

icon_txt.gif附件1:学院心理工作负责人办公地点.xlsx

附件2:心理委员培训感想模版.docx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4月8日




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郑州校区)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兰考校区)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郑州工商学院(东院)实训大楼四楼(郑州校区) 0371-85303525 24号教学楼与25号教学楼连廊二楼(兰考校区) 0371-2277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