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春季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3-09 13:05:3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

各学院:

为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6〕44 号)相关要求,立足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的工作理念,健全常态化心理健康测评体系,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全面摸排学生寒假后的心理状况,精准掌握学生心理动态,筑牢校园心理安全防线,现开展我校2026年度春季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郑州工商学院全体学生

二、普查时间

集中普查阶段:3月30日—4月3日

补测阶段:4月8日—4月10日(针对未按时完成普查、普查数据异常或漏测的学生)

三、普查方式与流程

本次普查采用线上测评方式,依托学校心理服务云平台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一)登录

通过网址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心理服务云平台参加普查(https://xlzx.ztbu.edu.cn/mobile/#/Login?shortName=ZTBU)。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Ztbu@身份证后六位”(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X”的需要大写)。

(二)量表作答

学生需凭自身真实感受独立作答,不得随意勾选、敷衍了事,作答完成后点击“提交”,返回首页即可选择其他未作答量表。全部量表作答完成,心理测评栏目下显示“暂无数据”,即为普查完成。

(三)补测说明

未在集中普查阶段完成测评的学生,需在补测阶段登录平台完成补测;若测评过程中出现网络中断、系统卡顿等问题,可退出平台重新登录继续作答,若多次出现异常,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负责人或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春季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筑牢校园心理安全防线的关键举措,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学院要统筹安排,以班级为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通知覆盖每一位学生,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完成普查,做到“应测尽测、无遗漏”。

(二)正向引导,消除顾虑

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引导,向学生传递正确的普查观念,明确本次普查是一次“心灵体检”,结果无好坏对错之分,仅用于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与干预工作,与学生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毕业升学等无任何关联。引导学生放下心理负担,如实作答,主动关注自身心理健康。

(三)精准排查,重点跟进

普查结束后,各学院要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测评结果进行梳理分析,重点关注考研求职压力较大的毕业班学生、寒假期间遭遇重大生活事件的学生、既往有心理问题病史的学生等重点人群。对测评结果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开展一对一访谈排查,进一步评估其心理状态,建立专项台账,落实“一生一策”干预预案。

(四)严守保密,规范管理

普查数据及学生个人测评结果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存档管理,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查阅、泄露、传播学生测评信息及相关心理档案,切实保护学生隐私。各学院接收的测评反馈结果,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禁外泄。

(五)及时反馈,落实责任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会及时统计本学院学生普查完成情况,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需督促学生尽快完成测评;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心理危机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同步与学生家长沟通,协同做好干预帮扶工作,坚决杜绝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普查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需提前向所在学院说明情况

2.普查期间,学生若遇到登录困难、系统异常等技术问题,可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或拨打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值班电话咨询郑州校区0371-85303525,兰考校区0371-22775525。

3.普查结束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普查结果,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团体活动等服务,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引导有需求的学生主动寻求专业心理帮助。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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