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水平,充分调动学院及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积极性,树立典型,表彰模范,发挥四级网络的育人作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举办2023-2024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优秀集体
优秀二级心理辅导站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心理专员
2.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
3.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4.优秀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优秀二级心理辅导站
1.二级心理辅导站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门和学校有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文件精神,工作得到主管部门和学院的积极支持和充分肯定。
2.关注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发展,注重二级心理辅导站体制机制建设,自觉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组织健全、管理有序、作用明显,在学生中有较大的影响。
3.积极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在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4.注重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招募、培训学生心理骨干,努力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逐渐完善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反馈机制,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水平。
(二)优秀心理专员
1.心理专员需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及时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或辅导;积极落实和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活动且取得较好成绩,每年为本院组织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4个。
2.重视本院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心理辅导员和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培训和管理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心理辅导员及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培训;能全面了解、及时掌握本院学生心理动态,妥善做好心理危机处置工作。
3.担任心理专员工作一年及以上,且近一年来没有发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学生危机责任事故。
(三)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
1.朋辈心理辅导员(校学生会心理健康部和学院学生会负责心理工作的学生干部)需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爱自我和他人,有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工作认真负责。
2.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或者学院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平时注意收集周围同学的心理状况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尤其是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现、处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优先考虑。
3.2023-2024学年一直担任朋辈心理辅导员。
(四)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1.班级心理委员需掌握本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及时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特别是严重影响到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反馈给辅导员,在老师的指导下继续关注同学的后续心理动态。
2.面向班级同学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素质教育意识,并配合学校安排,组织开展或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班级的心理工作及各项活动。接受过学校组织的心理相关培训。
3.2023-2024学年一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
(五)优秀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
1.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需有较强的心理服务意识,主动关心宿舍同学,积极倾听宿舍同学的烦恼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发现有心理异常的学生及时与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沟通并按时提交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报表。
2.面向宿舍,积极开展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活动,动员宿舍成员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宿舍同学的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宿舍凝聚力。
3.2023-2024学年一直担任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
三、名额分配
为进一步规范表彰项目,突显受表彰对象的代表性与先进性,拟对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集体、优秀个人表彰数量进行控制。
1.优秀二级心理辅导站:6个;
2.优秀心理专员:6名;
3.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各院拟推荐的“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人数为本院学生班级数的0.1%,各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4.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各院拟推荐的“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人数为本院学生班级数的10%,各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5.优秀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各院拟推荐的“优秀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人数为本院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的1%,详见各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申报
1.申请表填写
符合条件的教师和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郑州工商学院优秀二级心理辅导站申请表》(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心理专员申请表》(附件3)、《郑州工商学院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申请表》(附件4)、《郑州工商学院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申请表》(附件5)和《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申请表》(附件6)。
2.纸质版材料上交
学生将纸质版材料统一上交至各班级辅导员处,各班级辅导员需签字盖章,整理完成后于5月10日之前上交至各院心理专员;各院心理专员核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于5月15日前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评选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再次评审,通过后将最终评选结果反馈各学院。
(三)表彰
学校将于评审后公布表彰结果,拟安排在2023-2024学年第九届心理话剧大赛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等。
附件1:2023-2024学年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6: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申请表.docx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