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 (2023-2035)年》,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推进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评选征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23年11月7日。
二、征集内容
面向全体在校生所开设的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
三、征集范围
本校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教学的在岗在编专兼职教师(不含本校任职于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二级院系的心理学专业教师)。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程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 号)、《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 号)等文件要求,遵循教学规律,具有鲜明特色,课程建设科学规范,课程资源开发充分,能综合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成果突出,教学效果显著。
(二)参评课程文档材料为电子文档,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等,文件格式为 PDF。其中教学大纲应含课程名称、基本信息(课程性质、教学时数、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建议阅读文献等要素;教案应含授课信息、任务目标、学情分析、活动安排、课后反思等教学基本要素。
(三)现场教学视频须为1个学时的课堂实录,能反映教师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时长40-50分钟,采用单机方式全程连续录制,不得另行剪辑及配音,不加片头片尾、字幕注解,采用MP4格式封装。
五、提交要求
(一)《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申报书》(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Word文档)。
(二)课程材料(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现场教学视频等)(仅提交电子版)。
六、相关声明
(一)参评课程资料应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推荐学校和授课教师承担。
(二)所提交资料须真实有效。在评审和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