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评选及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2023〕226号),现征集我校因学业、经济、交往、家庭、疾患等各种原因引发严重心理健康问题或心理危机学生干预案例,遴选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汇总梳理、汇编,以便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识别、危机干预、案例回溯等研究。在充分保护隐私的基础上,用于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培训交流,切实提升高校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3年11月7日。
二、征集对象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兼职咨询师、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心理咨询辅导及危机干预工作的一线人员。
三、征集要求
(一)案例选择。案例须为近两三年发生的,作者亲自参与实施干预工作的真实案例,要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能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本次案例征集不会进行对案例或工作性质的评价,学校优秀案例将推荐上报评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对优秀案例授予“河南省高校心理危机干预优秀案例”称号。
(二)隐私保护。案例报告不得违反心理咨询伦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当事人的姓名要化名,涉及的具体学校、院系、年级、住址、家庭等信息进行相应处理。
(三)案例格式。案例报告主标题由作者根据案例主要特点自拟,副标题统一表述为“一例由×××(诱发事件,如恋爱挫折等)引发的×××(危机性质,如自我伤害、轻生自杀、攻击伤人等)危机的干预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材料提交
(一)案例报告(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Word文档)。
(二)各学院以“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命名,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谷洋帆老师OA。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