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1-07 17:51: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45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函〔2025〕6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应对寒假期间学生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及心理困扰,充分发挥我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四级网络的联动作用,帮助广大学生保持积极心理状态和健康心理素养,做到对心理危机预警学生的持续追踪、动态干预,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畅通“学校-学院”心理咨询服务

为帮助学生疏导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面向学生开通假期心理咨询服务,及时通过官方网站、班级群等渠道向学生公布预约途径,为学生提供更全面、更及时的心理健康支持,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筑牢“学院-班级”危机排查网络

1.辅导员全面排查,重点关注

辅导员通过电话、视频通话、线上即时通信等方式,与每位学生进行至少一次深度交流。着重与近期遭遇家庭重大变故(如父母离异、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亲人离世、感情出现剧烈波动(分手或严重情感纠葛)的学生进行深入交流,帮助他们处理情绪创伤;对考研失败或学业成绩严重下滑、考试挂科尤其是首次挂科的学生,共同分析学业困境原因并制定提升计划;针对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引导其正确认识错误、重建自信与自律意识;关注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适应与心理需求,协助解决实际困难;留意在网络社交平台频繁发布消极、抑郁等不良情绪言论的学生,及时给予心理支持与干预。细致了解学生的情绪变化、行为表现、社交情况及自我认知等,精准把握学生心理动态。

2.学生心理骨干积极行动,及时上报

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等学生心理骨干要充分发挥贴近同学的优势,主动与身边同学保持密切联系。通过日常交流、观察同学的行为举止和情绪变化,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同学。对于经历学业重大挫折(如重要考试作弊被抓、面临学业留级或退学风险)、情感危机(遭受严重情感背叛、陷入长期抑郁情绪)、家庭突发严重问题;突然有异常行为,如大量赠送个人物品、频繁请客吃饭或毫无缘由地向他人告别、过度赔礼道歉;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绝望、轻生、极度愤怒等危险言论;考研成绩不理想后出现长时间自我封闭、拒绝社交、过度自责等消极状态;考研初试通过但因过度担忧复试表现而出现严重焦虑症状(如失眠、食欲不振、频繁心慌);求职过程中遭受多次拒绝后情绪崩溃、对未来完全丧失信心等情况的学生立即上报。

(三)发挥“保卫-宿管”危机识别关键作用

后勤保卫人员在假期要加大校园巡逻频次和范围,确保校园环境安全稳定,重点关注校园偏僻角落、楼顶等危险区域的巡逻频次,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出现危险行为。如发现学生长时间独自在危险区域徘徊、情绪激动且行为失控、有自伤或破坏行为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前制止,并第一时间通知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宿管人员密切关注深夜晚归及凌晨过早离开宿舍的学生,了解其行为动机。注意观察衣着邋遢、行为举止怪异、情绪低落(如经常哭泣)或冲动暴躁(频繁与他人发生冲突、摔砸物品)的学生,并对在走廊长时间徘徊、神情恍惚或长时间独自在窗边、楼顶逗留的学生,及时上前询问并将特殊情况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四)凝聚“家庭-学校”联动育人工作合力

各学院积极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尤其做好对心理危机预警学生的心理关怀,通过与学生家长及学生的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敦促学生家长在寒假期间要积极履行心理关怀职责:深入了解子女的心理期望与困惑;敏锐捕捉子女情绪变化,对于情绪异常波动(突然变得沉默、易怒、焦虑等),及时与辅导员进行沟通;引导子女正确看待学业成绩、考试结果及成长过程中的挫折,培养孩子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关注子女社交圈子的动态,鼓励其参与积极健康的社交活动;结合自身经验与社会资源,为子女提供实用的择业就业建议与信息,帮助其树立正确职业观。对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确诊学生,做到对学生规范用药、按时复查的监督,通过建立和谐亲子关系,给予学生积极心理支持。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二级心理辅导站育人作用。各学院根据本院实际制定寒假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心理危机预警学生“一生一档”管理工作,分类分阶段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时上报,做到危机预警学生动态追踪。各学院根据对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追踪的具体情况,于1月26日前在心理云服务平台完成对本月心理危机预警学生的上报及信息更新。

3.及时处置,加强对学生危机干预工作的分类指导。对于各学院上报的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时进行回访和干预,并协同二级心理辅导站、辅导员共同会商研判和处理。

4.总结经验,优化心理健康危机预防干预工作成效。各学院根据学院工作实际,从“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辅导员、学生心理骨干”方面总结经验做法,并将具体工作情况以图文形式于1月24日前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zzgsxljk@163.com。邮件命名“XX学院寒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word文档命名“XX学院寒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图片统一附于文字内容后。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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