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宿舍心理辅导室常态化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4-29 15:29:1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1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教体艺〔2023〕1号)文件精神,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常态化发展,积极搭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警防控体系,特制定学院宿舍心理辅导室常态化使用实施方案。

一、工作主旨

进一步探索符合我校学生心理特质的心理健康教育新模式,更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辅导帮扶,切实解决大学生心理困惑,营造和谐校园环境,提升学生整体素养。

二、工作地点

各学院宿舍心理辅导室

三、工作频率

至少每两周一次

四、工作内容

1.开展朋辈心理工作者的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各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专业培训及工作交流,用以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交流实际工作中的困惑与经验,增强对朋辈的支持力量。

2.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各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主题、自定形式。主题可参考但不限于:心理活动类、竞赛类、实践类、宣传教育类、学术科技类等有益于建立和谐心态、健康成长活动。

3.开展个体心理辅导及帮扶活动。以辅导员、班主任、兼职心理咨询师、朋辈心理辅导员为主要工作队伍,对存在有人际关系、学习困难、求职择业、生活适应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咨询辅导。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院应加强对心理健康工作小组的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好宿舍心理辅导室,提高使用频率,注意卫生维护,增强工作实效。

2.认真组织,探索特色。请各院根据所带学生的年级特点、学生特色,充分发挥朋辈心理工作者的作用,提升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与实效性。

3.加强宣传,完善资料。各院应积极总结相关活动开展的经验与做法,规范在使用过程中的各类材料,内容汇总在每学期的活动汇编中,此项材料将成为后续优秀二级心理辅导站评选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4月29



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郑州校区)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兰考校区)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郑州工商学院(东院)实训大楼四楼(郑州校区) 0371-85303525 24号教学楼与25号教学楼连廊二楼(兰考校区) 0371-2277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