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3年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3〕5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班级心理委员服务的有效性和专业性,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到每个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7日期间共开展六次心理委员专题培训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1月7日
二、主办单位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活动对象
朋辈心理互助中心、校院级心理工作负责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毕业班除外)。
四、活动内容
活动安排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与。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考核管理,充分发挥各院学生会及班级心理委员在班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帮助学生树立健康良好的心态,构建学生心理问题实时预警机制。
2.规范总结,及时通知到位。请各学院通知到参与培训人员要及时总结,完成“心理委员培训心得体会”,兰考学院于10月26日前上交至各书院二级辅导站负责教师(立德书院魏小博老师,2号宿舍楼110室;树德书院张艺川老师,6号宿舍楼110室;怀德书院王会先老师,怀德书院南侧办公室;厚德书院高越老师,厚德书院南侧办公室)之后以院为单位于10月28日前发送至少3份优秀心得体会扫描件以“学院+心理委员培训心得体会”命名,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潘毅老师OA;其他学院于11月9日前上交到学院二级辅导站负责教师(工学院吴迪老师,工程技术中心东侧124室;信息工程学院周盛楠老师,1号教学楼309室;商学院刘梦婕老师,2号教学楼428室;财税学院索艳鹏老师,2号教学楼131室;艺术学院孙一天老师,艺术楼105室,文法学院邓志萍老师,艺术楼103室;体育学院席惠临老师,体育馆205室),各院发送至少3份优秀心得体会扫描件以“学院+心理委员培训心得体会”命名,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刘洁老师OA。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