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郑州工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学字〔2021〕26号)、《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管理办法》(学字〔2021〕27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了解我校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水平,帮助学生良好适应学习、生活环境的变化,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进一步增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决定对我校2023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普查对象
2023级全体新生(包括2023级大一新生、专升本新生)
二、普查时间
2023级大一新生:9月13日-14日
2023级专升本新生:9月13日-14日
请各学院按照《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时间安排表》统一组织学生完成测评。
三、普查地点
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普查地点,测评地点已汇总至《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时间安排表》,请各学院按照相应时间,组织学生有序到达普查地点。
四、普查流程
(一)前期培训
为了保障心理健康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普查结果的可靠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9月11日对2023级新生辅导员、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专题培训,请需要参加培训的辅导员老师按时参加。
培训时间:2023年9月11日10:30-11:30
培训地点:兰考学院24号教学楼115室(腾讯会议同步直播)
(二)普查步骤
1.登录
通过网址进入心理服务云平台参加测评(http://xlzx.ztbu.edu.cn/mobile/#/Login?shortName=ZTBU)。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ztbu身份证号后六位”(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X”的需要大写)。
2.信息完善
进入平台后完善个人信息(标*为必填项,补充联系方式即可,其他信息已填充),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进入心理健康普查界面。
完善个人信息提示界面
完善个人信息提示界面
心理健康普查界面
3.量表作答
本次测评使用三项量表,分别是90项症状清单(SCL-90)、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和PHQ-9抑郁量表。三项量表需依次点击作答,每项量表作答完成,点击“提交”后,返回首页即可选择其他未作答量表。全部量表作答完成,心理测评栏目下显示“暂无数据”,即为普查完成。
量表作答界面
量表作答界面
提交成功界面
普查完成界面
(三)普查反馈与后续追踪
1.心理健康普查反馈
普查结束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普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并将心理健康普查后重点关注学生信息反馈至各学院书记和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
2.重点关注学生约谈反馈技巧培训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心理健康普查后对2023级新生辅导员、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开展《重点关注学生约谈反馈技巧》专题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普查后约谈反馈
各学院辅导员根据名单信息,从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情绪状态、人际关系、入学适应等方面开展针对性约谈,根据约谈实际情况填写《心理健康普查后重点关注学生约谈反馈表》,并做出是否需要二次评估的判断。
4.后续回访与追踪
辅导员完成约谈反馈后,以是否需要二次评估为分类标准,将《心理健康普查后重点关注学生约谈反馈表》分类整理,并提交至二级心理辅导站,二级心理辅导站将学院材料汇总完成后提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后续回访事宜(对接流程详见附件)。
若在约谈反馈过程中发现需要急需重点关注或进行紧急干预的学生,请尽快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四、心理健康普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做好本次2023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按时参加培训。培训完成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操作流程,按照《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安排表》要求做好安排部署。务必确保2023级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健康普查。
(二)全面协调,严格保密
为保证普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普查数据和结果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存档管理,反馈的普查数据和结果由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负责接收、管理,相关人员不得向外公布、泄露普查结果。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值班电话:0371-85303525(郑州校区)、0371-22775525(兰考校区)。
附件:《心理健康普查后重点关注学生约谈反馈表》材料对接.docx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