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工作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的重大作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举办2021-2022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优秀心理专员
2、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3、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
4、优秀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优秀心理专员
心理专员需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及时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或辅导;积极落实和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活动且取得较好成绩,每年为本院组织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4个;重视本院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心理辅导员和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培训和管理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心理辅导员及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培训;能全面了解、及时掌握本院学生心理动态,妥善做好心理危机处置工作。担任心理专员工作两年及以上,且近两年来没有发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学生危机责任事故。
(二)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班级心理委员需掌握本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及时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特别是严重影响到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反馈给辅导员,在老师的指导下继续关注同学的后续心理动态。面向班级同学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素质教育意识,并配合学校安排,组织开展或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班级的心理工作及各项活动。接受过学校组织的心理相关培训。在2021-2022年度一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
(三)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
朋辈心理辅导员(校学生会心理健康部和学院学生会负责心理工作的学生干部)需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爱自我和他人,有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工作认真负责,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或者学院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平时注意收集周围同学的心理状况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尤其是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现、处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优先考虑。在2021-2022年度一直担任朋辈心理辅导员。
(四)优秀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
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需有较强的心理服务意识,主动关心宿舍同学,积极倾听宿舍同学的烦恼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发现有心理异常的学生及时与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沟通并按时提交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报表。面向宿舍,积极开展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活动,动员宿舍成员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宿舍同学的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宿舍凝聚力。在2021-2022年度一直担任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
三、名额分配
为进一步规范表彰项目,突显受表彰对象的代表性与先进性,拟对心理健康教育优秀个人表彰数量进行控制。
1、优秀心理专员:2个;
2、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各院拟推荐的“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人数不超过本院学生班级数的10%;
3、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各院拟推荐的“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人数不超过5人;
4、优秀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各院拟推荐的“优秀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人数不超过本院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的1%。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和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心理专员申请表》(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申请表》(附件3)和《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申请表》(附件4)。
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学生将纸质版材料统一上交至各班级辅导员处,各班级辅导员签字盖章整理完成后于4月25日之前上交至各院心理专员(工学院徐一晗,信息工程学院周盛楠,商学院钱鑫鑫,财税学院荣子新,艺术学院孙一天,文法学院郭春晓,体育学院席惠临,兰考学院立德书院魏小博,兰考学院树德书院王会先,兰考学院怀德书院高越,兰考学院厚德书院王子杰)。各院心理专员核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于2021年4月28日前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彭月晨老师(兰考学院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王月华老师)。
(二)评选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再次评审与审核。
(三)表彰
学校将于评审后公布表彰结果,拟安排在2021-2022年度第七届心理话剧大赛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等。
五、其他说明
请各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安排做好此项工作。本评选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371-85303525
附件4: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申请表.docx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