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院建立二级心理辅导站的通知
日期:2022-03-21 11:41:55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学生工作处  浏览量:5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学院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作用,根据教育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并批准,各学院成立二级心理辅导站,现就我校各学院建立二级心理辅导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体制

二级心理辅导站实行双重管理,在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接受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和考核,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评指标。

二级心理辅导站站长一般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备1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辅导员为心理专员,负责二级心理辅导站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有效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及时解决学生的发展性问题,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心理素质;结合本学院的特点与实际,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发现、甄别和转介有特殊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初步干预。具体内容如下:

(一)辅导站作为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的二级机构,负责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协助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辅导等工作,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的氛围。

(三)指导本学院心理部长、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

(四)逐步完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定期对重点关注学生进行排查,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五)及时了解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加强与中心的沟通,提供有关信息和建议。

(六)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调查与研究工作,为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科学依据。

(七)制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和经验。

(八)有效落实中心部署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队伍建设。各学院要加强二级心理辅导站队伍建设,构建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专职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等组成的工作队伍,落实工作责任,遵守工作纪律。

(二)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辅导站、学生会心理部、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的工作任务和纪律,明确职责,协调推进,逐步加大辅导站建设力度。

(三)抓好阵地建设。辅导站应根据自身发展规律和实际需要,各学院至少设立1个独立的心理辅导室,面积和设施配备应能满足本学院学生心理辅导工作的需要。请各学院于3月28日下午17:00前将心理辅导室的具体位置和内部设施情况以“学院+负责老师姓名”命名文档发送至zzgsxljk@163.com。

(四)确保工作实效。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各项要求,逐步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员育人的工作机制,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心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

(五)评估与考核。学校将定期对二级心理辅导站进行评估和督导,并按照《郑州工商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制度》开展二级心理辅导站年度考核工作,切实提高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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