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心理危机学生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1-09-15 10:58:34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学生工作处  浏览量:26

各学院/书院:

为及时关注和了解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心理危机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维护学生身心健康,营造和谐平安校园,防止学生再次出现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根据《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管理办法》(学字〔2021〕27号)的相关要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于近期集中开展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和干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二级心理辅导站完善危机学生档案

严格落实《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管理办法》(学字〔2021〕27号)对危机学生材料的要求。核查本次排查心理危机学生相关档案材料,及时对缺少材料进行完善。

(一)已由精神专科医院诊断为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并仍在服药治疗、病情稳定的学生,建议家长全程陪护,并签订《学生因心理障碍在校边学习边治疗知情同意书》《高危学生监管责任书》。

(二)对于心理障碍的学生,辅导员每周至少对学生约谈一次,并填写《心理危机学生周报表》。

(三)对因心理疾病复学/返校学生需留存市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并签署《学生因心理障碍复学后/返校后家长知情同意书》;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约谈1次,并通过周围爱心使者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每月提交《危机预警学生约谈反馈表》。

(四)对存在自伤、自杀意念/行为(含未遂)的学生,需签署《珍惜生命承诺书》,与其家长保持密切联系或由家长陪伴监护。制定可行的危机预案,安排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班级心理委员及学生干部对其密切关注。

(五)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估确认存在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学生所在学院/书院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家长签署《学生转诊知情同意书》,并带该生到市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二、二级心理辅导站做好心理危机学生动态监管

(一)实时了解并掌握心理危机学生当前心理健康状态。请各学院、书院对危机预警库中全部学生(OA发送至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开展电话跟踪约谈,根据危机预警原因和学生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约谈,具体内容和方向可参考《危机预警学生约谈反馈表》中的谈话要点,约谈结束后及时填写《危机预警学生约谈反馈表》。

(二)做好对学院/书院学生动态监管,及时了解心理危机学生动态,尽早发现可能的危机预警学生。于每月25日前对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管理办法》(学字〔2021〕27号)危机干预对象特征(第五章第一节)对学生进行危机排查,填写《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反馈表》《危机预警学生约谈反馈表》,并上报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辅导员积极落实危机学生管理工作

对于二级心理辅导站核查的材料,请各位辅导员积极准备,严格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监管与跟踪工作,保障学生在校人身安全与身心健康。对于心理危机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状况与学习生活情况,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排查与回访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定期开展排查与回访

对现有心理危机学生与每月排查的危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排查与回访工作,定期进行心理咨询,并指导各学院/书院辅导员制定危机干预方案。请各学院/书院主管领导及二级心理辅导站履行工作职责,对报送信息严格审查,保证报送信息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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