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春季是各类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心理危机事件的多发期,为做到各类问题及早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干预,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危机事件,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1年3月15日——3月29日
二、排查对象
全体学生
三、排查方式
具体排查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主要可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相关学生干部等深入学生群体,全面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同时,对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排查、干预。
四、重点排查对象
(一)在心理测评中筛查出的“重点关注”的学生;
(二)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心理疾病史的学生;
(三)直接或间接提出过要自杀或结束生命的学生;
(四)患有已经确诊的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
(五)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六)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
(七)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治疗周期长且个人又感到很痛苦的学生;
(八)近期恋爱关系破裂而遭受严重打击的学生;
(九)感到极度孤独绝望,有一种走投无路的感觉,自认为没有谁可以帮助自己的学生,例如性格非常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
(十)在与人交谈中,明显地表现出语无伦次或答非所问的学生;
(十一)具有暴力倾向或暴力行为的学生;
(十二)其他出现异常心理或行为的学生,如:情绪冲动难以控制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早疏导学生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准确掌握相关信息。
(二)有效排查。学院要安排专人(如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对学生进行一对一有效沟通,了解学生真实身心状态,利用所学心理学知识尝试帮助学生解决其问题;对心理疾病治疗、服药期间及其他重点学生,辅导员要积极开启家校联系,全面了解学生的治疗进展及康复情况。排查和干预情况需规范记入《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和《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反馈表》(见附件),纸质版材料请于3月29日下午17:00前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王姝锐老师,电子版发送至姚恩菊老师OA邮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4月1日-12日对排查出的心理危机学生一一回访。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责任重大,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本着“以人为本、严格保密”的原则,将此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二)对于正在或即将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学生,辅导员需及时联系家长,做到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不出意外。
(三)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四)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