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学生春季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21 16:21:17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学生工作处  浏览量:26

各学院:

春夏之交是精神疾病和心理问题的多发期,为了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提前给予帮助、辅导和干预,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危机事件。现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9年3月22日—3月29日

二、排查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排查方式

具体排查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主要可通过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委员、相关学生干部等深入了解学生情况,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四、重点排查以下情况

(一)直接或间接提出要自杀或结束生命者;

(二)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自杀史者;

(三)患有严重心理疾病者,如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

(四)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治疗周期长且个人又感到很痛苦的学生;

(五)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

(六)近期恋爱关系破裂而遭受严重打击的学生;

(七)感到极度孤独绝望,有一种走投无路的感觉,自认为没有谁可以帮助自己者,例如性格非常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

(八)在与人交谈中,明显地表现出语无伦次或答非所问者;

(九)具有暴力倾向或暴力行为的学生;

(十)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因患心理疾病而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早疏导学生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各分院要安排专人(如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与其进一步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同时要求辅导员利用所学心理学知识尝试帮助其解决问题。排查和干预情况需记入《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和《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反馈表》(见附件),纸质版请于3月29日下午17:00前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行政楼510室),电子版发送至姚恩菊老师OA邮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4月1日-12日对排查出的心理危机学生一一回访。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责任重大,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本着“以人为本、严格保密”的原则,将此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二)对于正在或即将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学生要做到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不出意外。

(三)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四)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附件: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及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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